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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「雲林縣政府公共工程金雲獎頒發作業要點」第二點、第三點、第七點及第四點附件,並自即日起生效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21/3/23
發文日期:2021/3/19
發文字號:府採稽一字第1102005414號
主旨:修正「雲林縣政府公共工程金雲獎頒發作業要點」第二點、第三點、第七點及第四點附件,並自即日起生效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檢送修正「雲林縣政府公共工程金雲獎頒發作業要點」1份。
正本:本府各單位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
副本:本府行政處法制科、本府行政處文書科(請刊登縣府公報)、本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
附件:
  • 總說明
  • 對照表
  • 品質優良獎推薦書
  • 個人貢獻獎推薦書
  • 全文